本文摘要:9月8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获悉,今年7月30日,李某、刘某、幸某、邢某、郭某、郑某、黄某、王某、杜某敲诈勒索团伙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分别被处以一年三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一个长期盘踞在海口地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彻底宣告覆灭,破获系列诈骗案件109起。2019年7月以来,在海口市秀英港路段陆续有人报警称:被人以碰瓷、威胁、恐吓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
9月8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获悉,今年7月30日,李某、刘某、幸某、邢某、郭某、郑某、黄某、王某、杜某敲诈勒索团伙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分别被处以一年三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一个长期盘踞在海口地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彻底宣告覆灭,破获系列诈骗案件109起。2019年7月以来,在海口市秀英港路段陆续有人报警称:被人以碰瓷、威胁、恐吓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与此同时,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海口支队红岛派出所民警在侦办某部督贩毒案件过程中,发现贩毒嫌疑人之一的邢某还与秀英港路段的“碰瓷”案件有关联。
民警遂围绕邢某和“碰瓷”案情开展了进一步的侦查,一个敲诈勒索团伙渐渐浮出了水面。经调查,该敲诈勒索团伙长期盘踞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南海大道、海榆中线、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迎宾路等路段,作案频繁,作案特点多为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即“碰瓷”。随着团伙8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幸某、邢某、郭某、郑某、黄某、王某的逐一锁定,2019年9月26日,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组织了8组警力对上述8名敲诈勒索嫌疑人进行收网,分别于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海口市龙华区滨濂村、海口市龙华区水头村、屯昌县、澄迈县等地将该8名敲诈勒索嫌疑人抓获。
在对该8名敲诈勒索嫌疑人的审讯中发现,该团伙还有一名重要嫌疑人杜某未到案,侦查员立即对杜某进行了网上追逃。2019年11月19日,杜某在湖南省长沙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后红岛派出所民警于2019年11月21日将杜某从长沙押解回琼。
至此,该敲诈勒索团伙成员共计9人全部落网。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幸某、邢某、郭某、郑某、黄某、王某、杜某系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成员,他们这个团伙成员固定,等级、分工明确,长期盘踞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秀英港、南海大道、秀英大道、海榆中线、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一带,多次对外地车辆“碰瓷”后实施敲诈勒索。其中以李某、刘某、郑某、杜某四人为首要分子,负责带领其他人员实施敲诈勒索并收赃款、分赃,幸某、邢某二人为骨干力量,主要负责在现场对受害人实施肢体、言语恐吓,郭某、黄某、王某三人则是积极参与分子,主要负责望风、造势等。该团伙通常分为四组人员作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杜某、郑某分别为带队人员,幸某、邢某、郭某、黄某、王某为队员,其中除了郑某、黄某、王某三人为固定搭配、郭某一直由李某带领之外,李某、刘某、杜某、幸某、邢某为互相随机搭配。
通常他们在组织好成员后,由带队人员提前将作案车辆换上假牌,随后参与作案人员共同驾驶、乘坐该车辆前往作案区域寻找作案目标,一般会选择中年男性驾驶的外省车牌小轿车为目标。在选中作案目标之后,他们会驾驶作案车辆一直尾随目标车辆侧后方,趁目标车辆要变更车道或在路口转弯的时候故意提速与目标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待对方车辆停好后,参与作案的人员便会一同下车使用言语威胁、恐吓的方式向对方车主索要赔偿款,从而达到敲诈勒索钱财的目的。
在作案得手后,再一同驾车离开现场。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邱肖帅良子通讯员: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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